禁止人肉搜索条款被删除??
26日,《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(草案修改稿)》提交该省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,原先因被认为是拟立法禁止“人肉搜索”而广受关注的条款已被删除。 “禁止人肉搜索”在“删除”声中一锤定音,此举旋即泛起舆论层层波澜,赞弹不一。我认为,既然不作立法,删除“禁止人肉搜索”条款关键是看民意的支持率。我手头上有一项民意调查:“你担心被人肉搜索吗?”超过80%的网民表示“不担心,我又没做亏心事”。有近15%的网民表示“担心,但反对立法禁止它”。可见,删除“禁止人肉搜索”条款实乃明智选择。首先让我们来看看“人肉搜索”触动了谁的神经?从网上一些信息看来,被网民“人肉搜索”的对象似乎都不是平常之辈,周久耕也好,周老虎也罢,大部分被搜索的人都做了与传统道德或社会公德有一定距离的事情。
从这些方面来看,网民之所以如此热情,多是出于对生活的热爱,对善的追求,他们大部分人的目的是“惩恶扬善”,督促人们自律。如果因此就出台“禁止人肉搜索”法律法规,难免给人小题大做的嫌疑。说句实话,谁也不喜欢把自己的一切都暴露在网上。但作为本分的普通人,没有花边新闻,也没出格举止,你即使把他放到网上去搜索,又能引起几多共鸣呢?另外,又会有多少网民会有事没事对陌生人进行攻击呢?
《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(草案修改稿)》删除“禁止人肉搜索”条款,无疑是对民意的尊重和言论自由的包容。其实,网民大部分是不错的,如果网民都像立法者们所想的那样会利用网络泄私愤的话,估计,当今的网上引起争议的不仅仅是“人肉搜索”了,可能还会出现许多其他的搜索呢。有关部门需要订立的法律可能跟不上新名词出现的速度了。
我们发现,在多数事件中,“人肉搜索”起到了积极的作用,网民们通过这种方式揭露生活中的腐败与丑恶现象,体现了普通群众参与舆论监督的重要价值。如果我们一味妖魔化“人肉搜索”或者立法禁止其生存空间,来阻碍普通群众讲述事实、探求真相的权利,是否也意味着在堵塞“网路民意”的通道?因为在很多普通群众心中,“人肉搜索”已经成为网络时代非常富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利器。 {:1_101: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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